1.擅自访问、下载、存储、传输知悉范围之外的国家秘密。2.擅自将非涉密信息设备接入涉密网,或将涉密信息设备接入非涉密网。3.在未采取安全保密防护的情况下,在涉密网与非涉密网间进行信息交换。4.擅自安装、卸载或修改涉密网络中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等。5.存储、处理、传输高于涉密网络密级的信息。6.未经安全技术处理,将退出使用的涉密信息设备改作他用或自行销毁。
原载《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密须知(最新修订版)》金城出版社2015年6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