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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表日期:2020-04-1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2日至2019年4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运河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2019年5月3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运河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运河集团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19项内容45个具体问题,照单全收、坚决整改。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制定巡察整改落实方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抓好主题教育、强化内控管理、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标本兼治。先后召开4次党委会以及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建立健全整改督促机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强化跟踪督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不留死角。通过整改,集团思想政治建设更加有力,制度建设更加完善,经营管理更加规范,干部队伍精气神进一步提升,集团各项事业持续向好发展。

一、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加强国企党建工作要求不够到位”问题。集团完成修订公司章程和党委会议事规则,章程中明确“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做到‘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要求”等内容。结合主题教育,通过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党委班子带头学习、带头宣讲,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文件精神。开展“比学赶超”活动,落实理论实践载体,使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

2、关于“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批示和上级要求不够及时”问题。集团党委认真研究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主题教育,积极开展中央和省市重要会议、文件、制度、指示精神的学习,特别是加强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指示等。同时,紧密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再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企党建“强根固魂”工程要求,组织开展“运河大讲堂”,邀请全国知名专家深入解读习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带的重要指示精神等,以实的举措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

3、关于“党委对集团发展战略研究谋划不够”问题。集团党委系统谋划、科学制定了三年(2019-2021年)行动计划,明确发展定位与目标愿景,全力做好“十三五”规划收官工作,实施大城北示范区十大项目专班制。根据市政府要求,2019年12月已完成集团市场化转型公告。完成集团总部内设机构调整,推进集团现有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调整完善考核体系,突出以企业经营业绩为目标的考核激励导向。提升集团市场化竞争能力,积极探索职业经理人机制。

二、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委议事规则制定不够规范”问题。集团进一步细化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将“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等要求写入规则,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支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议事规则进一步细化完善。

2、关于“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执行不够规范”问题。修订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向市国资委报批、报告、备案等操作内容。同时,进行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管理办法修订。建立并实施每季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机制,对集团本级、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及时督查,落实整改。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集团本级和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大党建考核范围。及时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按要求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的重要内容。修订了《市运河集团信息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培训,纳入年度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强化网络安全意识,进一步规范双微平台、集团官网信息及新闻通稿审核管理。制定一系列网络安全制度,并与各部室、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签订网络安全责任书。

四、关于“工作作风存在形式主义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立一月一通报制度,对集团党委会、董事会决策事项进行跟踪督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办文要求,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跟踪落实上级批示件办理工作;落实具体举措,抓好集团领导批示的落实、反馈和督办。进一步规范党委会审议事项会前报批程序,提高会议质量。扎实推行有效管用的学习方式,开展大城北示范区项目专班夜学,主题党课宣讲等,由集团班子成员授课,紧密结合习总书记关于浙江、杭州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等,把上级指示精神与集团发展实际相结合。开展内部巡查审计专项检查工作,对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五、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把严格督导贯穿民主生活会全过程并加以延伸。2019年8月,集团召开了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自我检查,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对标对表确保剖析材料自省深刻。抓廉政教育,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专题讲座,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参观省法纪教育基地,集中观看警示专题片,对集团原主要领导违法违纪情况进行深刻剖析,强化干部职工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定期开展集团政治生态分析,强化齐抓共管意识。

六、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条例办法,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执行。落实党组织书记责任制和问责制,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别制定并提交了选人用人工作整改举措,各支部书记对选人用人整改举措及《承诺书》进行签字背书。完善干部工作研究和决策机制,修订《市运河集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修订完善干部选任制度规定。落实新修订的支委会议事规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好干部选任“政治关”和“素质关”,将“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测试”纳入集团新修订的干部选任制度中,并在2019年度干部提拔过程中实施。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任前审核工作,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夯实干部档案基础。

七、关于“干部出国(境)护照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集团应登记备案人员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应备尽备、应交尽交”的要求,全部完成备案工作。对问题涉及的相关干部开展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做出书面检讨,切实提高认识,对涉及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重点提醒。修订《市运河集团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出国(境)审批和证照领用流程,从严审批,按期归还,全程留痕。

八、关于“党建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基层党组织不够健全”问题。加快健全基层组织,严州综保公司于2019年3月向集团党委申请,经批准后开展党内选举,成立支委会,各项党内政治生活均按规定开展。围绕省市重点项目建立党组织,成立香积寺路西延工程、丽水路(石祥路—金昌路)道路工程项目联合党支部,有力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夯实党建基层基础工作,持续开展“最强党支部”创建和“最强领头雁”活动,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及时选配建设管理公司党支部书记。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员干部对加强国企党建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集团每季度召开党委专题研讨会,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会诊把脉,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促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关于“下属企业党支部作用未正常发挥”问题。进行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年度考核。督促指导下属企业制定完善了支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等议事规则,进一步明晰了决策事项、决策流程,确保履行制度到位,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同时,采取自查、督促、实地查看台帐等方式,加强对下属企业议事规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

3、关于“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不够到位”问题。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力度,落实培养联系人经常性帮助教育职责,确保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政治思想建设不松懈、不滑坡。对2015年以来发展的党员资料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要求填写的人员已进行严肃地批评谈话,责成本人补充完善入党志愿书材料,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把关,不断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核机制,规范发展程序,把握发展质量。结合主题教育等,积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各类学习教育培训,使其在学习实践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

九、关于“企业业务支出和公务消费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领导人员业务支出管理不够到位”问题。严格落实各项费用支出的审批、报销流程,并做好台账登记工作。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已制定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管理制度,已建立并规范业务支出台账登记工作,对企业负责人业务支出进行单独登记,对各类报销事项加强规范管理。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已完成对企业负责人2018年度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专项审计,逐步开展2019年度专项审计。班子成员通讯费报销额度采取年度限额内据实报销方式,具体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在职时间确定。

2、关于“公务消费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严格执行《市运河集团接待管理制度》及《市运河集团差旅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规范各类费用的审批报销流程,已按要求每季度结算公务消费各类费用。已细化各类接待及差旅费用的标准,明确接待、差旅费用报销的凭据要求,要求票据齐全,凡有超标情况一律自付,一律纠正。

十、关于“福利津补贴发放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节假日福利补贴列支不够规范”问题。经核实,集团节日津贴等福利在规定薪酬总额内发放。现已调整该笔费用的会计科目,将其归入到职工工资总额内。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与指导,开展相关政策学习,提高专业素养,规范费用列支,严把财经纪律关。

2、关于“下属公司福利费列支不够规范”问题。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科目的描述,规范费用列支,杜绝不合理的开支。已完成对集团系统内各公司(含祈利酒店)2018年度工资专项审计工作。其中,建设管理公司下属资产经营公司自2017年成立以来,每年初均根据要求,完成工资总额及其他工资性收入专项审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目前各公司严格按照工资预算管理要求发放工资性、福利性收入,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规定,每年由专业的审计机构开展工资总额专项审计。

十一、关于“公车购置、使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下属企业未经报批擅自购车”问题。2017年底集团发现情况后,已责成文化旅游公司领导班子就购车事项作出说明和检查,责成建设管理公司退回已订的商务车,并进行了严肃批评。严格落实公务车辆管理有关规定和市国资委车辆采购相关规定,控制配备标准,严格审批手续。已督促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落实物资采购、招标采购相关制度,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2、关于“日常使用登记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使用已按照一事一用、集约使用的原则,做到集中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建立完善车辆使用管理台账,一车一台账,记录使用日期、往返时间、用车人员、事由和目的地等信息。完善公车日常使用管理,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无误,每月及时在OA上公示。针对前期存在商家提供的发票为前一年度定额发票情况(定额发票无明确使用期限),严格落实报销流程,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审核发票,杜绝发票提供不规范等现象。开展对全体员工及驾驶员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市运河集团本部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用车及出车纪律。

3、关于“未在定点企业维修”问题。已规范车辆维修有关规定,集团总部、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车均明确定点维修点(修理厂或4S店),维修审批、报销审查等均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要求任何人员不准因私使用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或公款租赁社会车辆,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对下属公司领导人员公车私用情况进行了核实,已对违规当事人员进行了处理。

十二、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市运河集团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问题。集团党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季度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例会制度,每季度组织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管纪检监察领导及纪检专员,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业务指导和风险防控。

2、关于“责任和问题清单制订联系实际不够”问题。制定完善党建和党风廉政责任清单,切实做到“一人一单”。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企业年度报告、市委巡察等专项工作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形成系统化的问题清单。通过企业内部OA网、党建宣传栏等及时进行“晒单”,接受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的监督。

十三、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纪检信访调查不深不实”问题。畅通举报渠道,在集团官网设置信访邮箱专栏,公开信访电话和地址。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按规范程序办理。2019年全年受理的纪检监察信访投诉件,均按规范程序进行办理。

2、关于“以案促改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党课、廉政主题教育和党固日活动,同时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发生在身边的违规违法案例深刻剖析交流、举一反三、提升认识,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3、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深入细致”问题。落实全市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印发《市运河集团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方案》,成立集团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从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六个方面排查存在的廉政风险。对查找的风险点逐一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对已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编印形成岗位廉政风险点手册,确保人手一册,实行清单化、动态化管理,建立廉政风险点台账并及时在OA、党建阵地等进行公示,接受干部员工监督。全面推进完善发展制度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十四、关于“部分干部廉政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个别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问题。经调查核实,天城国际电梯招投标在发现问题后已及时调整,通过谈判将合同价降至市场价水平,避免了近900万元的损失。现已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完善招标采购工作,路河码头招标在发现问题后立即整改,重新组织招标,提升了租赁收益。建设管理公司已制定出租场地(物业)租金评估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杭州市招投标管理制度及集团招标采购有关规定,做到应招尽招,达到制度规定招标限额以上的招标项目按规定进场招标,特殊情况的,一事一议,须由集团党委会审议通过。

2、关于“防止利益冲突不够严格、个别管理人员以职务便利低价购房”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核实,根据市纪委要求对具体人员进行了处理,对低于评估价格部分房款共计97918元进行了退赔。同时,进一步完善集团系统合同审核把关流程,形成互相监督及制约机制,规范合同审核的台账管理工作。结合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深入分析原因及制度漏洞,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十五、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个别工程概算未报批”问题。经核查,运河新城保障房项目、景芳保障房项目、大兜路历史街区危旧房改善及配套公建项目四期工程等3个项目在2012年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后未进行概算审批,经与市建委沟通,由于三个项目均已完成竣工备案,已无法补办概算审批手续。其他项目都已完成概算批复。集团已明确要求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项目前期报批报建严格按照《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执行,确保工程项目建设手续齐全,合法合规。

2、关于“部分工程执行招标制度不够规范”问题。严格执行《杭州市招投标管理制度》及集团招标采购有关规定,所有达到招标限额的项目应招尽招。达到招标限额的招标项目在报市级招标平台后确实无法进场招标的,经集团党委研究同意后,按集团相关制度组织场外招标等其他采购程序,重点加强招标程序管理,确保项目招标流程的合法合规。高度重视招投标有关信访举报,严格核实相关情况,迅速做出反应,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3、关于“个别工程未办证就施工”问题。对于存在未审批先施工的项目,顾扬路(杭钢河北-平炼路)工程已于2017年7月初完成手续补办。经梳理排查所有在建项目,目前无先施工后补办施工许可证的情况,后续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办理施工许可。

4、关于“部分工程联系单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已加强项目前期谋划、功能定位等策划研究工作水平,加强勘察、设计阶段的审查和质量控制,明确要求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项目设计管理部门做好牵头工作,及时修正设计问题。各全资及控股各子公司已完成制度细化和修订工作,完善变更决策程序,规范建设项目中的工程变更和联系单签证行为,形成相关追责问责机制。限制施工单位对结算送审价的虚报冒算,要求结算送审价超过中标价(或合同价)20%以上的工程,结算送审时项目负责人须附投资增加的具体原因分析报告;要求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如实呈报工程的结算造价,并签订结算审计承诺书,承诺书中明确“若工程结算造价经最终审定后,核减率超过5%的,超出部分的结算核减追加审查费由承包人承担”等内容。

5、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决算时间过长”问题。将项目结算上报纳入集团对子公司的考核体系,2019年梳理完成并上报结算项目264个。2019年召开中介机构座谈会2次。对4个审核进度缓慢的项目做出扣除审计费5-10%的处罚,对误差率超3%的3个项目做出扣除审计费30%的处罚,对误差率超6%的2个项目做出扣除全部审计费的处罚,对未及时上报周报的1家中介做出暂停委托业务1个月的处罚;8个项目因报告格式和内容未按要求撰写、与事实不符、附件不全等原因,被退回重新撰写或重新整理装订。2019年集团系统开展审计协调80余次,召开结算审计推进会2次,召开结算审计交流会1次,完成项目结算267个。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工作,明确审价报审程序和工作职责,提高结算效率,修订完成《市运河集团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实施办法》。

十六、关于“业务采购廉政风险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业务委托不规范”问题。进一步明确严格执行杭州市国资委有关非生产经营咨询服务的招标规定,以及市运河集团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做到应招尽招,杜绝未经允许的直接发包或场外招标。严格要求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按照集团招标采购有关规定,完善公司招标采购制度,规范采购服务类招标采购流程,加强执行过程的风险管控。

2、关于“执行采购规定不到位”问题。投资发展公司对2017年专项审计发现原酒店管理公司存在的拆标问题,多次要求其整改,并已于2018年底正式中止与其管理合同。2019年起,酒店的物资采购由投资发展公司成本部组织进行,确保监管力度。加强招标文件审批及执行监管,确保审批与执行一致,2019年7月20日前已完成物资采购制度修订。有关2016年5月运河亮灯招标中灯具采购指定单一品牌事宜,经核查,在招标文件中每款灯具均推荐多个同档次灯具品牌,未直接指定单一品牌。中标后,出于灯具同一档次但亮灯品质确有差距的原因,采用了现场集中试灯方式,在招标推荐的灯具品牌中选定具体灯具品牌。今后在招标工作中将充分做好市场调研,切实规范招标采购工作流程,严禁出现确定单一品牌的现象,坚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关于“采购监管不够严格”问题。已制定了酒店供应商评价、酒店物资采购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使用“天眼查”等软件,对投标单位情况进行排查,今后将通过多方询价、比价严控招标采购价格,确保采购价格合理。对亮灯等各类项目招标,强化采购项目(或产品)的第三方市场询价,确保制定的采购价格符合当前市场行情。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管,对围标串标供应商建立黑名单,并在集团范围内通报。

十七、关于“物业出租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集团已对各子公司物业资产招商、招租工作人员进行了集团相关管理制度的培训,今后将进一步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管。集团三级公司资管公司已与杜子桥油库场地租用单位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临时场地租赁补充协议》,按照等额年租金收取履约保证金;所有临时场地(物业)对外出租均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同时,将租金收缴情况纳入对具体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目前已完成对所有临时场地(物业)出租情况的排查,均按制度要求报集团备案。现有对外租赁物业中,关系到集团战略发展和历史文保建筑的,到期后尽可能收回。富义仓和高家花园已明确在2020年4月份到期后收回并打造成集团公司直营的文化类项目。规范物业资产招商招租制度及流程管理,督促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应报备的物业招商招租情况,做到应报尽报,并按照集团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公开。

十八、关于“集团内控制度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岗位不相容原则贯彻不够到位”问题。结合集团内设机构调整,已完成集团总部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并已将分工情况上报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办(巡察组)。今后对于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岗位设置坚持权责一致、相互制约的原则,在进行岗位设置时,既做到协调有序,又做到厘清边界、相互监督。

2、关于“房产销售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根据集团内部专项巡查发现的问题,集团指导投资发展公司进一步规范销售折扣权限,严格按文件逐级审批,在每一套销售合同签订前都对合同、销售成交折扣、审批表相关内容进行核查。2017年12月,天城国际住宅已全部售罄。集团指导投资发展公司对天城国际住宅销售整体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研究制定了《杭州运河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管理制度》。目前投资发展公司已无房地产项目销售,今后集团将严格按照重大事项管理要求对房产销售等实施全程管理和监督。

3、关于“对外借款风险控制不够严谨”问题。经核查,2017年市国资委监事会在协安往来款专项检查过程中提出相关问题。投资发展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截至2018年11月,所有借款本息已经全部归还。针对此问题,集团已安排国资委年报审计机构进场补充专项审计,审计未提出问题。督促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引以为戒,总结经验,做好风险评估论证,保持谨慎的决策态度。加强相关人员对于税务、债权与股权投资风险等方面专项学习,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及时征询专业律师等意见,减少法律和税务风险。

4、关于“重大股权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未得到落实”问题。完成近年来集团及子公司开展的股权类投资项目梳理,形成集团系统股权类投资项目信息库。按照《杭州市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开展新一轮的集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指导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制定相应的投资管控办法和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对外投资严格按“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进行管理,进行集团《对外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办法》编制工作,按规定做好项目的后评价评估。

十九、关于“上一轮巡视反馈指出工程建设方面的五大问题整改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一轮巡视反馈指出工程建设方面五大问题整改还不够到位的问题,集团党委高度重视,结合集团总部内设机构调整,专门成立了项目管理部,加强对集团工程建设领域各项工作的协调管理,完善管理体系和流程,提升集团在工程建设领域的管理能力,抓实工程建设方面各项问题整改。同时,加快推进集团层面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制定,规范建设管理流程。整改过程实行项目责任制,倒排时间,压实责任,整改完成一件,销号一件。通过一系列举措,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关于“个别工程应招未招”、“个别工程概算没有报批”、“部分工程联系单把关不严”、“工程建设项目决算时间过长”、“工程建设项目决算时间过长”及“个别工程未办证就施工”5个问题,已结合本次巡察发现的问题一并整改。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委巡察组移交的并经市纪委交办的问题线索3条,均已办结。期间,诫勉1人,批评教育14人,提醒谈话1人。制定和修改完善制度47项(其中总部13项),创新工作机制16项(其中总部9项)。

2019年,市运河集团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第一批单位在全市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开展了三年行动计划大讨论、解放思想大讨论、比学赶超、愿景使命评选等一系列主题活动,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建立十大项目专班,高品质推进大城北示范区标杆项目建设,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宣传部部长黄坤明对大城北规划建设作出重要指示给予肯定。优化考核机制,强化集团总部与下属企业人才双向交流,推出5个中层职位公开选聘。成功举办京杭对话系列活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蔡奇两次作出重要批示。全力推进梅城美丽城镇建设,在全省美丽城镇建设工作会议上精彩亮相。高质量建成大城北规划展示馆和杭州市党群服务中心。降低资金贷款利率,提高存款收益,实现年化资金降本增效超过1.4亿元。开展逾期应收账款回收攻坚,截至目前累计回收资金近12亿元。2019年累计完成投资总额53.31亿元,其中市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2.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3.78%,同比增长34.4%;实现营收28.08亿元,同比增长79%,净利润4.17亿元,同比增长54%。

下一步,市运河集团党委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在推动整改落实上紧抓不放、持续用力,做到不松劲、不歇气、不停步。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推动党建与经营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工作,大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重视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强化干部人才梯队建设。进一步巩固和运用巡察成果,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高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省、市委相关规定,扎实推进“清廉运河”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立足抓常抓细抓长,推进巡察整改常态化、建章立制常态化、监督检查常态化、风险防控常态化,通过构建完善管党治党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取得新成效,促进集团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85223037;邮政信箱:杭州市江干区机场路117号天城国际写字楼1813室;电子邮箱:yunhejw@126.com。


中共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20年3月20日